1、旅客应将带着的液态物品(液体、凝胶、气溶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越100毫升(ml)的容器内带着。关于容积超越100毫升(ml)的容器,即便该容器未装满液体,亦不答应贴身带着,应处理走运;
2、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越1升(L)、可从头封口的通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彻底封好。每名旅客每次只答应带着一个通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处理走运;
3、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核独自承受安全查看;带着的婴儿奶粉/牛奶/母乳(需有婴儿随行)、糖尿病患者或许其他患者带着必需的液态药品,应通过安检,并向安检人员出示证明。自行购买的液态药品,应装在100ml容器内,装在通明塑料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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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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