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物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怀、最直接、最实际的利益问题。为严厉打击食物安全违背法律规则的行为,保证广阔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充沛的发挥警示震撼效果,现将食物安全典型案子发布如下: 2025年1月15日,吉木乃县商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吉木乃县某农家乐餐厅做监督查看,查看发现店内3名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超越有效期。该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则,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正告行政处罚。 2025年1月15日,吉木乃县商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吉木乃县某农家饭店做监督查看,查看发现店内4名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该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则,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正告行政处罚。 从事惊天动地直接进口食物作业的食物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查看,获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作业。 违背本法规则,有以下景象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物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正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歇业,直至撤消许可证:食物生产经营者组织未获得健康证明或许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则的有碍食物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惊天动地直接进口食物的作业。 曝光是为了更好地标准,查看是为了更好地提高,期望广阔食物经营者,切实加强食物安全意识,筑牢食物安全主体职责,一同看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