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出身边的隐患】应保持常闭状态的雨水阀咋能常开?

时间: 2024-07-19 作者: 新闻中心

  防火堤是常见的安全设施,其作用是当可以燃烧的液体储罐泄漏起火时,防止可燃液体外流和火势蔓延,造成事故扩大。笔者近日在一家炼化企业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估时发现,一个小小的雨水阀让罐区的防火堤形同虚设。

  当天天气晴朗,笔者在该企业甲醇罐区看到,罐组防火堤外的雨水阀上赫然悬挂着“开”的标识牌(见下图)。进一步查看,笔者发现阀门的确处于开启状态。

  这时,一旁的企业安全部安全员意识到了问题,连忙解释说:“这个阀门不是总开着,近期雨水多才打开了。”

  “为防止雨天防火堤内积水,一般会设置排水明沟和排放管道,并在防火堤外安装切断阀,但这个切断阀仅在需要排放防火堤内雨水时短时开启,正常情况下一定要保持关闭状态,否则可能会引起事故状态下,溢出的可以燃烧的液体顺着雨水管道排走。企业雨水管道遍布生产装置区域,一旦可燃液体排入雨水系统,会导致非常严重的火灾隐患。”笔者解释道。

  为弄清这个隐患是岗位人员一时疏忽,还是管理上的缺失,笔者随后来到操作室查看罐区岗位操作规程,发现该操作规程里没有关于罐区雨水阀日常保持常闭状态的要求。由此看来,企业并未充分认识到罐组雨水阀常开的风险。

  可以燃烧的液体罐组防火堤雨水阀常开问题并非偶发。在笔者曾经检查、评估过的危化品企业中,至少有5家企业存在同类问题。企业地下排放管道火灾事故曾多次发生,可以燃烧的液体沿下水道蔓延几百米甚至上千米,造成事故难以扑救,事故发生时还有数个井盖被崩起后掉落,不可控风险增加。比如,某公司合成橡胶厂的厂外排水管道发生爆炸,11个下水井盖飞起。事故原因是下水道中混有可以燃烧的液体,遇食堂排出的热水后,油气加速挥发遇明火引起爆炸。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6.2.11条规定,罐组应设防火堤;第6.2.17条第5款规定,在防火堤内雨水沟穿堤处应采取防止可燃液体流出堤外的措施。《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14)第3.2.9条规定,防火堤内应设置集水设施,连接集水设施的雨水排放管道应从防火堤内设计地面以下通出堤外,并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截油排水措施。

  截油排水措施能够使用安装有切断阀的排水井的措施,也可采用排水阻油器等。在笔者所查的50多家相关企业中,仅看到1家企业采用了后一种措施。

  若采用前者设置切断阀,应确保日常处于关闭状态。阀门常开隐患多发原因主要在于,一是对其危害认识不够,二是隐患不易被发现。

  因此,建议企业首先要明确储罐区操作规程,并注意排查、治理罐组雨水排放管道切断阀常开的隐患,以确保事故状态下,溢出的可以燃烧的液体不被排走,避免事故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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