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宿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 2024-06-07 作者: 新闻中心

  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1348”总体思路,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和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基本的建设强化推进年等行动为牵引,全力加快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步伐,有效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双下降”,为全方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认真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责,制定《宿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述职问询。按照行业相近原则,对职能交叉领域和新业态、新风险,明确监管部门及工作职责。(市安委办综合协调处牵头,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巡查督导和责任追究机制。聚焦“三个责任”落实,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巡查督导,适时对前期巡查督导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将安全生产作为高水平发展的重要指标,强化过程考核、动态考核和结果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可能会引起事故的不负责行为,及时启动事前问责程序;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及举报事故核查程序,加强部门间协作,对事故责任追究实行闭环管理,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市安委办巡查督查处牵头,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落实企业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制度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激发鼓励措施,健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提升公司创建的内生动力。开展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配合做好其他领域平安建设工作。(安全生产基础处牵头,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大冶金工贸行业监督管理力度。加强中小企业现场安全管理,组织企业整治火灾防范、危险作业、“厂中厂”管理等重点问题,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工业公司违规使用易燃可燃物、违章动火作业、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等明显问题;提升金属冶炼企业风险管控意识,防止高温熔融金属泄漏、遇水喷溅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精细化落实粉尘涉爆风险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持续督促企业每日清扫可燃性粉尘并及时报告;对危化品使用量大的企业组织风险隐患专项治理;督促企业对检维修、外委施工、停开车等非常规作业进行风险辨识,持续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安全生产基础处负责)

  5.有效防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盯住爆炸、中毒、火灾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深化化工园区“十有两禁”整治提升行动;加快危化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改造升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严密组织涉及氯化、重氮化等精细化工生产装置的公司制作工艺全流程热风险评估工作;开展液化烃储罐区专项整治,落实“一罐区一策”治理方案;开展高危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控制“回头看”,治理高危细致划分领域安全风险;继续深化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和非法经营储存成品油排查整治专项治理,完善全链条监督管理机制;实施智能化提升工程,6月底前完成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智能化改造提升,实现现场作业人员再减少10%;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

  6.统筹推动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抓手,聚焦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深入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以省内外重大事故为警醒,推动住建、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整治“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市安委办综合协调处、巡查督查处,危化处、基础处、火灾防治管理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高执法能力。开展市县应急管理执法队伍标准化创建,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整合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资源,让更多人员参与执法工作;积极参加全省应急系统首届综合执法技能竞赛活动,实现执法技术比武练兵常态化。深入推动“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牵头,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落实精准执法。聚焦高危行业领域,突出基础风险高、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从严处理违规动火、有限空间违规作业;加强中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管理制度和程序,严厉打击、从重查处出具虚假评价报告、租借资质、转包服务项目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落实“首违不罚”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做到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有机结合。(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牵头,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升执法效果。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执法与普法结合,将服务寓于执法之中。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企业班组应知应会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监督抽查,重点检查其对本岗位危险有害因素及应急处置措施的掌握程度,倒查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对涉氨涉氯、易燃易爆、有限空间及动火作业等重点部位及特种作业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牵头,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动社会共治。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限期办理安全生产违反法律法规问题的举报投诉,推进举报奖励政策落实。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组织新闻媒体跟随明查暗访、跟进整改督办、跟踪落实问效。推动企业规范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引导第三方社会化组织提供安全专业技术、评估认定、宣传培训等服务。(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宣教处、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进应急信息化建设。按照纵向贯通、无缝对接的要求,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提升市县乡三级应急指挥调度装备水平,实现指挥调度音视频互联互通,将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成为综合应急指挥平台,提高应急指挥调度水平。纵向打通市县乡信息通道,搭建“通信枢纽、现场指挥、伴随保障”三位一体的应急通信体系,形成“全面融合、全程贯通、空天地一体”的应急通信网络,提高应急通信保障水平。持续开展无人机试点应用,组建“快速反应、可靠高效”的应急通信保障队伍,打造全省无人机通信应用样板。(应急指挥中心负责)

  12.推进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进一步扩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规模,市级层面新组建不少于10支应急救援队伍。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硬件软件设施,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应急救援联动,建立健全与市安委会、减灾委重点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常态化联动机制,加强应急队伍联动配合演练。全面梳理排查全市各级各类预案、队伍、物资等基础资源,形成清单式、数字化的资源库,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应急指挥中心牵头,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应急救助保障建设。加强应急物资统筹规划,完善市县两级应急物资保障机制,深化与京东仓储等合作,充分撬动社会应急储备资源。围绕推进公共场所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研究提出应急救援站三年建设方案,按照“有营房阵地、有人员队伍、有车辆装备、有执勤制度、有保障措施、有培训演练”等“六有”标准,打造成“一专多能、一站多用”的专业应急力量,补齐基层应急救援工作短板。加强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处突救灾业务培训,深入实施住房救助保险理赔工作,确保零伤亡、低损失的救灾目标。(应急指挥中心、救灾保障和调查统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灾害监测预警。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联合会商研判,提升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完善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联动机制,充分运用移动通讯服务平台、应急广播、“信息发布绿色通道”等,提高预警信息覆盖面和发布效率。配合省地震局建设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平台。制定年度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重点时段地震安全保障服务工作。(应急指挥中心、救灾保障和调查统计处、市地震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强化自然灾害防御。构建地震灾害风险防治技术体系,推进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治理。持续推进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完成省定2023年度任务。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推广应用开发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加强辖区内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活动断层探测成果应用,不断减轻地震灾害风险。强化森防办牵头抓总作用,联合资规、公安开展全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市地震服务中心、火灾防治管理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防灾减灾公共服务。推广防震减灾、抗震救灾科技成果应用,切实发挥科技减灾作用。加强防震减灾科普作品创作和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具有宿迁特色的融媒体品牌,推出一批高质量的融媒体产品。积极开展涉震舆情监控和引导,及时处置地震谣传事件。加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的创建和管理,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市地震服务中心牵头,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根据省基础建设强化推进年活动安排,推动出台《关于加强全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机构设置全覆盖,整合公安派出所、应急、消防等方面力量,配齐建强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市安委办巡查督查处牵头,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8.高质量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实现业务整体有序推进;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指导工作,确保标准化创建质量;加大危化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等重点领域企业标准化创建力度,危化品企业在二级标准化“应创尽创”基础上,创建“标准化班组”;年产3万吨以上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单班作业3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全部达到三级标准化以上水平。(安全生产基础处牵头,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持续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将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纳入监管重点和执法计划,推进企业应保尽保;探索在粉尘涉爆、白酒酿造等危险性较大的行业领域宣传推广使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解决安责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保险机构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功能。(安全生产基础处牵头,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强化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巩固法治机关建设成果,健全完善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学法用法教育制度,局领导班子集中学法4次以上,开展普法教育2次以上,参加人民法院庭审旁听1次。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依法执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完成《宿迁市安全生产条例》立法工作。(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开展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化工园区实训基地建设,系统培训园区内所有企业员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加强企业“三项岗位”人员管理,推动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优化特种作业人员理论考试内容和实际操作场景,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防爆炸、防火、防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纳入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必培内容。(宣传教育处牵头,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安全应急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开办专版专栏,深入宣传报道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宣传,持续曝光安全生产非法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普法宣传。推进安全体验馆建设,创新科普宣教手段,组织并且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群众性宣传活动,着力提升全民防灾减灾和安全素质。以省安全宣传“进农村”试点为牵引,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广泛宣传居民用电、用火、用气、电瓶车等方面的安全常识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处牵头,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强化思想政治建设。高标准组织并且开展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应急课堂”等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民族宗教工作部署要求,加强派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保密知识学习教育,坚决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使命。(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完善党的组织建设。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格落实支部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慢慢地加强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战斗性。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把牢政治标准,吸纳更多新鲜血液。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落实谈心谈话、党内关爱等制度,提高退休干部工作水平。持续实施基层党建“书记项目”,深入开展“宿安先锋”护企行动,聚焦重点产业链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应急部门党建和安全服务等资源下沉,以党建“红色引擎”点亮企业未来的发展“安全绿灯”。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提升党建阵地建设水平。(机关党委牵头,各党支部落实)

  25.增强干部队伍能力。实施干部队伍综合能力提质工程。强化人才“外引”“内培”“提质”等工作举措,加快全市应急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等有关专业人才招录,深化省市双向交流挂职、联合培养模式,有计划地组织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赴有关高校进行业务培训,着力打造一支专业过硬、作风过硬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加强专业训练,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组织再学习、再培训,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业务骨干、中坚力量。加强精神锤炼,以准军事化管理为标杆,开展应急管理能力拓展集训,培养吃苦耐劳、精诚团结、攻坚克难的铁军精神,打造作风过硬、能打胜仗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提升作风建设效能。贯彻落实“十强化十提振”要求,持续提优干部作风,开展“四敢四拼”实绩晾晒,选树护航“四敢”先进典型,每季度评选“优秀范例”“作风之星”引导党员干部在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等一线冲锋陷阵,用保民安全、为民造福的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坚持纠“”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局党委具体办法,持续纠治、官僚主义等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牵头,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廉政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紧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动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发挥机关纪委监督执纪作用,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深化纪律教育、政德教育、警示教育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培养廉洁自律道德操守,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全年开展廉政纪法学习12次,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2次,召开局领导班子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到洪泽湖监狱开展现场警示教育1次,深刻汲取“身边人”“身边事”教训,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机关纪委牵头,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