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天3起事故8死19伤!其一刚通过三级标准化就爆炸!应付式整改落实“三件套”亟需警惕

时间: 2024-05-22 作者: 新闻中心

  交汇点讯 记者从南京消防获悉,10月24日15时54分,南京消防119接到报警,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一实验室发生爆燃。

  0月24日5时30分许,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铁东街道办事处文圣社区一居民楼发生燃气闪爆事故(极目新闻此前报道《辽宁一居民楼发生爆炸部分楼层坍塌,伤亡不明》),事故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值得注意的是,一个月前 大连市 应急局长就因8死5伤燃气爆炸事故被免!其处理结果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争议。点击→ 实锤!大连问责引争议、新局长火线就职|应急管理部已派工作组前往大连......

  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市应急局、住建局,普兰店区人民政府行业监督管理和属地责任严重缺位,经市委研究决定:免去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张福久,党委副书记、局长杨哲职务;对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晨和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光停职检查;免去普兰店区副区长韩冰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责成普兰店区委对普兰店区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曹庆恩,住建局副局长黄旭予以免职。

  据新华社消息,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消防、应急等多个部门获悉,22日23时许,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一家化工厂发生爆炸事故,目前已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

  天眼查显示,中高公司的营业范围包括农药、化工产品等的生产和销售,以及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由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分百控股。阿拉善盟政府官网显示,2021年5月17日,根据相关规定,经企业自评、评审机构评审、评审组织机构审查,中高公司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我们一直以来都过度相信安全监管的力量,认为只要监管到位,企业就不会发生事故。

  可是,大家要明白,监督之于管理只是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所谓必要条件,就没有不行,但有也不见得一定行。

  安全管理的关键是怎么样引导各类责任主体做好自律,自律落实到行业、属地、企业三个层面:行业要管好安全、属地也要管好安全、企业要管好安全。只有当自律做不好,才需要监管。

  不是说不要安全检查,必要的安全检查也是监管的环节,但要对安全检查的频次、范围和深度做科学的安排。我们要明白:安全管理的执行过程必须由企业自身来完成,安全检查和碎片化的隐患查找有一些帮助,但不能替代系统性的安全管理。

  如何做好监管?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但我们一定要明白,运动式的粗浅的安全检查方式不应该是监管的主旋律。

  我们很多企业安全做不好,一个核心症结是安全职责错位,认为安全就是安全部门的职责(不少企业最高管理层也有这样的误解),这种错误的认知导致很多工作难以开展下去,企业搞好安全的愿望自然会落空。

  企业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明确直接管理者对安全负责,安全才能管得好。譬如,项目经理是项目执行过程中安全的真正负责人,车间主任是这个车间安全的真正负责人,工艺装置经理是装置安全的真正负责人,维修经理是维修部门(包括维修承包商)的真正安全负责人,维修班长是这个维修班组的真正安全负责人。真正对安全负责的不是企业的安全部门,而是上面这些直接管理者。

  企业安全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监督这些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执行的主体是前面说的那些人),当然安全部门要为执行过程提供技术和法规方面的支持。最后面这一条是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的,但在很多中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忙于应付日常琐事,没时间深入学习和自我提升,因而没有很好的方法承担起专业支撑的职责。在一些规模较大的化工企业,专门配备化工过程安全工程师,正是为了建立起比较强的技术支撑能力,为项目、生产和维护维修等部门提供安全技术专业支持。

  可以说,找不出一个100%尽责的安全管理人员!只要专家查,肯定会查出问题,只是问题的大小问题!这就导致很多“专家”来找问题,然后安全管理人员天天就忙于“怎么应付各类检查”,忙台账、做资料,根本没时间去管现场!这里面的道道,每位企业安管人员都很清楚,敢怒不敢言。只要出了事故,“不到位、不及时”等描述总能给安全管理人员定个罪。难逃背锅的结局

  一个个追责案例,让安全人如履薄冰,胆战心惊,工资不高,责任却比天大!每一位安全人都是带着满腔热血和责任感从事这个行业,希望凭借自己的力量改变企业的安全管理现在的状况,然而现实却很残酷。为生存,为了避责,不得成为安全人的首选!迫不得已而为之。处处留痕才能避责免责,不然在法官面前百口莫辩。

  “痕迹”就是“护身符”,“痕迹主义”在安全生产领域已经蔓延到一个很严重地步了。

  《安全生产法》生产法的出台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目的是让企业和个人履行好自己的责任,但当“达摩克里斯之剑”高悬头顶的时候,很多人想到的却不是“履责”而是“免责”。一旦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免责”上,的立刻就有了很强的生命力。

  于是就出现了一个怪相:上级压下级,层层加码,看似“码”到成功;下级哄上级,层层加水,结果“水”到渠成。而真实的情况呢,安全生产本身并没有提高,相反,基层由于疲于奔命,把很大一部分精力放在了“痕迹”上,真正的安全反而没人管了。“痕迹主义”发展到目前,已经比较隐蔽了,而且有很多变种,如果不实事求是的去评价其效果和效率的话,不易发觉,甚至剧情会反转,以至于最后成了“皇帝的新装”,危害是很大的。

  例如,一项自上而下工作的落实,应该是“提出要求—明确目标—制定措施—落实执行—检查考核—反馈改进”,但实际却变成了这样“提出要求—落实要求—严格落实要求—务必落实要求—坚决落实要求—圆满完成要求”。这种现象,最常见的就是文件层层转发,会议层层召开,但到了基层仍然是不知所措,最后只能应付差事,效果可想而知。看似层层履职尽责,该发的文件也发了,该开的会也开了,该提的要求也提了,但实际上工作安排根本不接地气,基层没法落实,这类工作如果出了问题,让基层背锅是不合适的。

  安全生产的目的是安全,不是通过种种毫无意义的来证明安全。追责安全人,能搞得好安全生产?

  回顾震惊全国的河南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16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8170万元。气化厂作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煤气化公司下属的化工生产企业,总占地面积1300亩,员工总人数1220人,总投资55亿元。

  公司连续安全运作3400天,有70多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是首批通过国家安监总局安全一级标准化验收工作的企业;

  拥有自属的安全文化与管理体系,包括利用互联网数据平台、SIS系统、HAZOP分析等,公司能够在过程管理中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执行;

  事发前十天的7月9日,义马气化厂获评河南省2019年首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省级标杆企业(单位)”,成为省内72家企业(单位)之一;

  2019年7月2日,当地举行过“模拟义马气化厂液氨罐区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三门峡市有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参与了演练全过程;

  2019年6月15日,义马气化厂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组织并且开展了首场“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

  2018年12月,该厂曾作为三门峡市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先进单位

  试问,安全管理体系如此完善的“示范型”企业依旧状况频出,上演事故悲剧,这其中问题的症结到底在哪呢?事故发生之后,来自社会各个层面发自灵魂的拷问扑面而来,也进一步引发了安全人深层思索。

  ◆管理层级纵深交错,内部工作流程繁琐,各部门协调事项繁多,执行效率低;察觉缺陷层层研究请示,议而不决,拖延缓报,极易引发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责任制追踪落实到面容易、到点困难,“职”与“责”不清晰,没办法真正做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跟踪、考核,造成管理形式化、表面化,安全管理参与度低;

  ◆安全生产体系资料繁杂,缺乏有效指导,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层面等要求难以和企业标准充分融合形成一套统一的管理系统,存在“多张皮”运行的情况;

  ◆ 生产作业场所多、各类风险和隐患交织,没办法做到层级管控,出现“天天查隐患、隐患天天在”的尴尬局面,真正深层次的风险和隐患无法显现,若发生事故往往触目惊心;

  ◆疲于应付检查,建制度做台账,大量的文字性工作使得安全人没办法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现场的安全管理;

  ◆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员工素质培训档案缺失,员工安全素质提升难,“三违”现象屡禁不止;

  ◆ 传统的管理方式相对单一,各类信息调取繁琐,更新滞后,无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及经验式的管理无法适用企业现实要求;

  不懂安全的人身居高位不放权,不听言。一切不以科学为依据,以自己的想法为准绳。

  环保、消防、危废、安全教育、制定制度、编写预案、制定方案,组织演练、再做总结,甚至演练评审都是一个人做。安全检查、制作表格、周汇报、月总结、年度总结、特种作业、工伤、外委施工、疫情管理等等工作。甚至,有网友哭诉,他还得负责每日早上给食堂买菜,给工人买早餐。

  所有制度齐全规范,毫无瑕疵。但是知道有这个制度的人寥寥无几。十年前制定的操规,今日再拿出来,依旧如新,需要感叹的是纸的质量,十年不变黄。

  大会小会天天会。领导再会上神情严肃,先提隐患,大讲安全。其他人员奋笔疾书全程记录。会议结束,记录一合,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说什么了?鬼知道。

  上层安排的安全工作,层层传达。从最高负责人一直到基层作业人员。有会议传达,有纸质公告,有媒体传达,有口头相传。最后工作落到实处了吗?

  安全管理其实是一个服务性质的职业。为企业安全运营服务,为员工生命健康服务。理应是从上到下的负责制。总经理为全员负责,部门为本部门人员负责,班长为班组负责,从业人员为自己,为岗位负责。而实际上却成了从下到上的追责制。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先处罚岗位人员的主要责任,再处罚部门管理的连带责任,一路闪电带火花,一直罚到“执法主体”以下。

  安全管理是需要六亲不认的。你对安全讲清,事故不会对你讲清。但是现实的管理过程中,往往一项制度还没执行完,各种人际关系掺杂,干预管理。最终制度未落实,隐患依然在。

  安全工作的大部分精力全部集中于应付检查,工作做没做没关系,但是你得有记录。而且得写的规范。没培训吗?教育登记表先签个字。隐患没排查吗?没事,以前的隐患排查表重新打印,画个押。员工没考试?无所谓,我半个小时能答30份试卷。

  做制度做台账做记录,迎接检查,无数的压垮了安全管理人,无法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现场有效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

  “说了=做了”“做了=做成了”“做完了=做好了”慢慢的变成了安全生产中应付式落实的“三件套”。

  某些企业,安全生产中把“说了”当“做了”,习惯于搞忽悠,热衷于喊口号,实际上脚下一动不动。

  某些企业“安全第一”口号喊得响亮,一旦遇到安全与生产效益冲突时,安全要完全给生产让路,经常“嘴上高高举起,行动轻轻放下”。高喊安全第一,真正遇到安全问题时,绕着走!

  漂亮话张口就来,隐患点随处可见。以口号代替安全安全,以标语代替宣贯!工作未动口号先行,无论车间、工地,安全标语横幅满天飞。

  实际遇到隐患时也不整改,一句“马上整改,应付了多少次安全检查,嘴上说我们要重视安全,真正遇到需要整改或者安全投入时,抠抠搜搜舍不得花钱,连灭火器都是能省一个是一个!

  不来查,永远都是没问题。某些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给负责人提出改善安全的建议时,总要扣来自哪个法规条款,总要问政府有没有要求这么做,没有要求肯定不做。不求满分,只求及格,政府要求什么就做什么,能省就省,不管做的质量如何,及格就行。

  把“做了”当“做成了”也是安全生产中的套路之一,实际工作中有3种表现。

  年年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目标,一些企业负责人总想把“任务分解”当成稀释责任的手段,把责任推给安全管理人员,自己责任少写几条。计划做好了,任务细化了,就当做工作完成了。所谓安全生产计划也就制定时有人看几眼,之后就永远都不可能有人再去看。

  把会议当成落实,把研究当成解决。开会研究了安全问题,就当作安全问题解决了

  为了开会而开会,上级有什么要求,下面就对应开什么会,会议精神仅仅停留在开个会,发个文件,听个汇报,问题还是那个问题,隐患还是那个隐患。

  某企业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人员说,部分车间主任为了赶生产进度,对工人违章作业不予制止。会上领导们雷声挺大,要求制定相关安全操作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安全规章制度上写的员工都要遵守,但在实际处理时,仅仅通过一份安全生产责任书,把责任完全推给员工,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切由员工本人承担。实际在做的工作中,违章照样有。

  一到年初,各种关于安全生产的一通发文,什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一个档案柜都装不下!可文件发完了,就没有了后续,永远存在了档案柜,根本不按照文件执行。

  把“做完了”当“做好了”,看似能够达到安全工作的及格线,但实际上一些“做歪了”“做空了”的工作浪费了各种资源和精力。

  安全生产中为了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造假严重。以签字代替培训,以文件代替整改,以汇报代替检查,以台账代替现场!表面上各项安全工作都做完了,实际上都做歪了!

  弄虚作假!某企业安全员竟承包了所有参试员工的试卷。安全生产培训记录中,各个都是100分,答案都一样。一检查,表面看起来安全培训做的非常好,安全培训记录做的非常全,实际上都是造假,培训可来可不来,考核答案提前发,造假严重。

  安全生产中为了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泛滥。表面上各项安全工作都做完了,实际上都做空了!

  花钱购买各种安全技术服务,却根本不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体系做了一大堆,安全管理制度台账、做了一套又一套,其实都是假大空,做完了就放着了,根本就没有按照体系运行。

  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事故连续被查处、被通报、被罚款,企业负责人仍旧严重违法,我行我素,最终酿成了惨烈事故。在很多检查中,上级监管部门和检查人员只注重检查,照片一拍了之,隐患一查了之,违章一罚了之,隐患整改措施的跟踪、落实和验证没了下文,以罚代管式的安全检查“层层管、层层软”。有些检查还带有硬性指标,以查出问题的数量衡量检查管理力度,导致安全追责偏离了轨道,真正的隐患和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

  虽然员工都知道违章造成的后果可能会严重,但是在繁重的工作任务面前,不违章会有确定的损失,会得到领导的批评,会被处罚,会耽误更多的时间。反而违章了也不定会出事,员工的第一反应都是运气不好,下次你们去检查的时候肯定会注意不被你们察觉缺陷,而不是说要改变违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