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液体装卸臂工程技术方面的要求》码头装卸区工程技术设备安置要求

时间: 2025-03-26 作者: 新闻中心

  1)除船只在码头泊位表里档停靠外,码头相邻泊位的船只间的防火间隔不该小于表地2.1的规则。

  2)码头上液体装卸臂台数、设备安置、运送才能应与规划船型、船只吨级相匹配。

  3)液化烃泊位宜独自设置,当与其他能够焚烧的液体不一起作业时,可共用一个泊位。

  4)能够焚烧的液体和液化烃液体码头与其他货运客运码头或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间隔,应契合现行交通职业标《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规划规范》JTJ237一1999的规则。

  5)与能够焚烧的液体、液化烃液体装卸作业无关的其他设备,同能够焚烧的液体和液化烃液体码头的间隔应大于40m。

  6)装卸甲、乙类能够焚烧的液体码头泊位与明火或发出火花场所的间隔不该小于40m。

  7)甲、乙类能够焚烧的液体码头前沿装卸区与陆地上储罐区之间的防火安全间隔不该小于50m。

  2、河边码头安置液体装卸臂时,应根据河流枯水水位、洪水水位、槽船漂移规模等要素,确认液体装卸臂的包络规模。

  3、海岸码头安置液体装卸臂时,应根据海岸涨、落潮水位、槽船漂移规模等要素,确认液体装卸臂的包络规模。

  4、液体装卸臂在码头上应合理安置,液体装卸臂立柱中心线至码头前沿的间隔及液体装卸臂间隔可按表10.2.4选用。

  5、液体装卸臂收回复位后,液体装卸臂最外缘至码头前沿的最小净距不该小于1m。

  6、船用液体装卸臂在码头上安置时,可单体安置或成组安置。当有多台船用液体装卸臂同组安置时,其间一台可独自操作或组合操作,按组合方法确认液体装卸臂复合包络规模。

  7、船用液体装卸臂多台同组安置时,两台之间最外缘杰出部位之间的净距不该小于600mm。

  8、装卸槽船时,槽船漂移的安全间隔到达包络半径的答应极限时,应立即敞开紧迫脱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