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安全出产标准化技能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能委员会向《危险化学品严重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起草单位我国安全出产科学研究院就危险化学品严重危险源罐区单元区分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咨询。以下是我国安全出产科学研究院关于罐区单元区分的解说,供广阔化工企业参阅与学习。
一、关于罐区由2个及以上罐组组成,各罐组均有防火堤,罐组之间相距约30-60米,中心有消防路途或许其他路途,无其他建构筑物相隔,依据《危险化学品严重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第3. 6节“贮存单元”,应按每个罐组区分单元。
二、罐区由2个及以上储罐区组成,2个及以上储罐区中心有消防路途或许其他路途,无其他建构筑物相隔,依据《危险化学品严重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第3. 6节“贮存单元”,应按每个罐组区分单元。
三、罐区由2个罐组组成,各罐组均有防火堤,中心有其他建筑物相隔(如厂房、库房或堆场),依据《危险化学品严重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第3. 6节“贮存单元”,应按每个罐组区分单元;如该罐组归于中心罐组且与出产设备(厂房)安置在同一区域,原则上应与出产设备(厂房)一同进行辨识。
四、危险化学品罐区单元区分以罐区防火堤边界区分为独立的单元。关于与出产设备(厂房)安置在同一区域的危险化学品中心储罐(罐组),原则上应与出产设备(厂房)一同进行辨识。关于贮存于一个相对独立区域的无防火堤的多个危险化学品储罐,应按一个单元进行辨识。
@化工人 这儿有份要点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危险危险排查表 (2023 年第二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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