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与关联方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企业(以下统称“广晟集团”)、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统称“汇鸿集团”)、欧晟绿色燃料(揭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揭阳欧晟”)、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威立雅”)、广东安佳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佳泰”)发生向关联方购销产品、提供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7,800.00万元(不含税)。
2023年2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唐毅、单晓敏、晋永甫为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7,800.00万元(不含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广晟集团、汇鸿集团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晟集团经审计总资产为1,551.27亿元,总负债为993.44亿元,净资产为557.83亿元。2021年1-12月,广晟公司经审计营业总收入1,059.55亿元,净利润42.74亿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广晟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700.28亿元,总负债为1,088.79亿元,净资产为611.49亿元。2022年1-9月,广晟公司未经审计营业总收入963.69亿元,净利润29.72亿元。
因预计广晟集团的下属企业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较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小于人民币300万元或未达到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控股股东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内外投资,纺织原料及制成品的研发、制造、仓储,电子设备研发、安装、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及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咨询与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仓储。危险化学品批发;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燃料油销售,粮食收购与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汇鸿集团经审计总资产为250.02亿元,总负债为181.69亿元,净资产为68.33亿元。2021年1-12月,汇鸿集团经审计营业总收入452.78亿元,净利润3.52亿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汇鸿集团未经审计总资产为262.35亿元,总负债为197.90亿元,净资产为64.45亿元。2022年1-9月,汇鸿集团未经审计营业总收入349.20亿元,净利润-2.71亿元。
因预计汇鸿集团的下属企业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较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小于人民币300万元或未达到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控股股东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经营范围:在特许经营期限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负责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生活垃圾、餐厨有机垃圾及城市固体废物的收集、转运、运输与终端处理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揭阳欧晟经审计总资产为69,344万元,总负债为51,811万元,净资产为17,533万元。2021年1-12月,揭阳欧晟经审计营业总收入为7,618万元,净利润为-2,162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揭阳欧晟未经审计总资产为69,151万元,总负债为51,909万元,净资产为17,242万元。2022年1-9月,揭阳欧晟未经审计营业总收入为6,025万元,净利润为-290万元。
经营范围:在惠东县梁化镇石屋寮南坑投资、建设、营运和管理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危险废物焚烧处理、废电池回收处理、剧毒化学品废物处理及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的开发、设计、建设及相关服务;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服务;环保技术开发、咨询、交流、管理服务;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服务。为客户现场提供:工业设施清洗和维护,各类水池与水体清淤,油泥分离处理和废气处理;各类石油化工储罐、罐箱及槽罐车的清洗及相关环保服务。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东江威立雅未经审计总资产为42,884.01万元,总负债为17,975.5万元,净资产为24,908.51万元。2022年1-9月,东江威立雅未经审计营业总收入17,930.09万元,净利润854.25万元。
经营范围:在惠东县梁化镇石屋寮南坑投资、建设、营运和管理危险废物(焚烧类废物、物理化学类废物、废日光灯管)收集、暂存、处理及综合利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佳泰经审计总资产为22,085.80万元,总负债为7,811.70万元,净资产为14,274.09万元。2021年1-12月,安佳泰经审计营业总收入647.82万元,净利润-507.30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安佳泰未经审计总资产为20,211.29万元,总负债为6,843.46万元,净资产为13,367.83万元。2022年1-9月,安佳泰未经审计营业总收入1,612.10万元,净利润-906.26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广晟集团和他的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6,147,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晟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止本公告日,汇鸿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4,287,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汇鸿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揭阳欧晟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广晟集团间接联营企业欧晟绿色燃料(香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揭阳欧晟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东江威立雅未与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为公司的合营公司。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李泽华先生在东江威立雅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东江威立雅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安佳泰为东江威立雅持股70%股权且并表的子公司。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李泽华先生在安佳泰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安佳泰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方,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目前对公司的款项均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不能履约的可能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协议按照一般商业条款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参考现行市价或由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比率确定,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等按照公司一般业务合同条款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公允为原则,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合同并进行交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主要为产品购销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扩大公司产品销售的同时减少公司相关销售费用,有效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开展的日常经营业务,以公开、公平、公正、公允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独立董事李金惠、萧志雄、郭素颐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实际需要作出的,符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的业务需求。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货款不能收回或其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本次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本议案。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15:00召集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2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9:15 ~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及H股股东。其中,有权出席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为截至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15:00时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3),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
公司A股股东所持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将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2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2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第3、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回执(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回执(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回执(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回执(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72”,投票简称为“东江投票”。
4、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除累积投票议案外);股东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的,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9:15 ~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截至2023年3月14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东江环保”(002672)股票,拟参加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截至2023年3月14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东江环保”(002672)股票,作为“东江环保”(002672)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或指示不明确的,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运营资金等需求,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厦门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东江”)的全资子公司福建绿洲固态废料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绿洲”)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由厦门东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被担保对象福建绿洲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东江的全资子公司福建绿洲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用于满足运营资金等需求。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厦门东江为福建绿洲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授权厦门东江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本次担保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固态废料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运输(含危险废物、普通工业固废、医疗废物、其他危险废物,不含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开发;环保设备、器材、产品的研究、开发;环保技术咨询、环保新技术设计、开发。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平分行
保证范围:依据债务人与债权人在授信额度范围内签订的借款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授信额度16,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不超过10年,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授信额度3,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不超过3年,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授信额度1,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不超过3年。
福建绿洲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东江的全资子公司,本次申请授信用于项目运营及置换原有贷款,有利于满足其正常资金需求、保障生产经营稳定。福建绿洲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厦门东江提供担保有利于其顺利取得银行授信,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项目运营及置换原有贷款,风险可控。
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71,587.2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3,703.8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20%。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9,996.2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3%。本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6日、2021年2月2日完成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关于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中期票据及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的额度注册,并已完成批复注册额度项下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
为保持良好融资渠道、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及《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继续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中期票据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1、注册金额:本次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中期票据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在注册有效期限内,可多次发行,单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时间:待公司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获准,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择机发行。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1、注册金额:本次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在注册有效期限内,可多次发行,单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 270 天,具体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时间:待公司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择机发行。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归还银行贷款等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实施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承销方式、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承销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有关合同、协议和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手续。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需经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为准。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保持良好融资渠道、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单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具体方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实施。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为保持良好融资渠道、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单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不超过270天。具体方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实施。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谭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唐毅、单晓敏、晋永甫回避表决。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与关联方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企业、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企业、欧晟绿色燃料(揭阳)有限公司、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广东安佳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向关联方购销产品、提供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7,800.00万元(不含税),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预计范围内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合同,办理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具体事宜。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满足运营资金需求并置换原有项目贷款,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东江”)的全资子公司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授信额度16,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不超过10年,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授信额度3,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不超过3年,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授信额度1,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不超过3年。并同意由厦门东江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授权厦门东江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孙企业来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保持良好融资渠道、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单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具体方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实施。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为保持良好融资渠道、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赞同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单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不超过270天。具体方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实施。
该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赞同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15:00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该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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